在留資格-高度人才(高度專門職務)

簡介

為了促進引進外國的優秀人才,2012年開始日本設立了新的在留資格【高度人才】。

高度人才的在留資格分為三種活動類型:

1.高度學術·研究活動(高度專門職務1號(イ)):根據與日本的公立或私立的機關簽署的合同,展開研究·研究指導以及教育活動

2.高度專業·技術活動(高度專門職務1號(ロ)):根據與日本的公立或私立的機關簽署的合同,從事需要應用到屬于自然科學以及人文科學領域的知識以及技術的業務活動

3.高度經營·管理活動(高度專門職務1號(ハ)):在日本的公立,私立機關進行事業的經營及管理的活動

根據每個領域的特性,對學歷,收入等項目設置分數,總計分數達到70分以上時,可以通過優先通道進行申請,併可享受各種出入境管理上的優待政策。

出入境管理上的優待政策

持有高度專門職務1號的在留資格時

1 .可從事多種在留活動

  只要是和高度人才的在留資格的活動有關,就可以從事經營等多數在留資格的活動

  比如:持有高度專門職務1號(イ)的在留資格,可因為大學的研究活動需要從事經營相關業務

2.一開始就有5年的在日居住期限

 一般的在留資格,一開始只有1年的期限。

  對于高度人才的在留資格持有者,從來日時一律給與5年的期限。

3.放寬申請永住的條件

一般,在日本申請永住需要連續10年以上的在日合法居留。

持有高度人才的在留資格,連續3年在日本合法居留併從事相關活動的情況,就可以申請永住。如果當初申請高度人才時的分數是80分以上的話,只要連續1年在日本合法居留併從事相關活動就可以申請永住。

4.配偶的就業

持有其他的在留資格的外國人的配偶如果想在一般公司工作的話,一般需要取得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等在留資格。這些資格一般需要滿足學歷或工作經驗等一定條件。

作為高度人才的配偶,即便在學歷,職業經歷等條件未能滿足的情況下,也可以從事這方麵的在留資格許可的事業活動

5.在一定的條件下可帶父母來日本

  ① 外國高度人才或其配偶的 7 歲以下的孩子(包括養子在內。)在養育期間

  ② 外國高度人才的配偶正在懷孕中,或是外國高度人才本人正在懷孕中,需要幫助照顧的情況下

在滿足一定條件下,允許外國高度人才或是其配偶的父母(包括養父母在內。)的入境,在日居留。

6.在一定的條件下允許偕同家務用人

持有高度人才的在留資格的外國人及配偶的收入總和超過1000萬日元時,在滿足一定的條件下,可偕同家務用人

持有高度專門職務2號的在留資格時

除了可享有以上的優待政策以外:

1.進一步放寬可從事的其他在留資格的活動

除了高度才1號時可從事的其他活動以外,還可以與該活動一 起從事就業在留資格所許可的幾乎全部的事業活動。

2.在日居住期限為無期限